1.总体要求
1.1总体性能符合《消防水域救援个人防护装备试验大纲》标准的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结构与外观
2.1.外壳采用采用ABS树脂材质、内衬采用EVA泡沫缓冲垫层或更高性能材质制成。
2.2通风口≥8个、设计有排水槽。
2.3.下颚带护垫快速调节带,可快速调节至适合尺寸;
2.4后脑部分带有额外的快速调节荆轮和缓冲垫。
2.5.头顶部设计战术墨鱼干配件,可选择性的快速安装记录仪、头顶灯、红外夜视仪等救援产品,配件采用不锈钢柳钉,不易生锈;
3.性能参数:
3.1冲击吸收性能:头模所受到的冲击的最大值≤3100N,
3.2顶部抗冲击加速性能:最大加速度≥145g,
3.3耐穿透性能:钢锥未穿透头盔与头模产生接触。
3.4漂浮性能:经24h的漂浮性能试验,头盔始终漂浮在水面上。